关于公示厦门市2015年第一批拟通过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企业申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确定厦门太古发动机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条件,现将拟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公示如下:
一、公示及异议时间
厦门市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网(http://tas.innocom.gov.cn)及厦门市科技局官网(http://www.xmsti.gov.cn)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8月4日起至2015年8月17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异议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如有保密内容,请说明。
三、异议处理
异议由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调查处理。
附件: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2-2021829
联系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712室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电话:0592-2028502
联系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710室
邮政编码:361003
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代)
201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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