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户籍满5年人员月标准调整为310元,元旦起按新标准发放

发布时间:2020/12/24 9:29:00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啦!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户籍满5年人员)月标准上调20元,调整后为310元。
 
  据了解,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需要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这一次调整的是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组成。
 
  厦门这次具体怎么调整呢?领取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我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20元,调整后为310元。我市户籍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省定标准调整,即月标准上调7元,调整后为130元。
 
  从2021年1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2020年12月底前,厦门约3.8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将收到一笔补发的调整款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如果有疑问,可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进行咨询,或到市、区、街镇、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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