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工信系统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0:32:23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工信系统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局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近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厦指防控组〔2020〕6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对我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进行部署。按照《通知》要求,现就工信系统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明确以下事项,请各单位组织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关于核酸检测范围
 
  工信系统涉及“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主要有:密切接触者(含密接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厦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入厦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冷藏库房等相关从业人员,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会议(论坛)、会展活动工作人员等);围绕运输、仓储、冷链加工、市场、零售等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疫情处置相关工作人员。
 
  二、关于常态化人群核酸检测频次
 
  “应检尽检”人员要落实首次检测全覆盖,确保新进人员随进随检,在此基础上加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频次。
 
  (一)围绕运输、仓储、冷链加工、市场、零售等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须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境外入厦人员。在入境第1天、第7天、第14天和第21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入境第1天、第14天和第21天各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外地口岸入境未满21天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本市继续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的,在第1天进行1次血清总抗检测,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入厦人员。在医学观察第1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血清抗体检测。
 
  (四)全市其他“应检尽检”重点人群,每15天抽取10%的工作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在5个月内所有人员均接受过1次核酸检测。
 
  三、关于冷链食品核酸抽检
 
  市、区有关部门组织釆集专业冷冻冷藏库房等经营场所的食品标本,以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进口产品、冷链运输海产品、牛羊肉、果蔬等食品及其加工产品为重点,开展食品中新冠病毒带毒监测,确保相关经营场所和产品全覆盖。
 
  四、有关工作要求
 
  工信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用人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同)主体责任。各区工信部门和火炬管委会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督促落实工信系统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用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落实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措施。对于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厦指防控组〔2020〕63号文明确,海关负责组织落实境外入厦人员检测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组织会议(论坛)、会展活动工作人员检测工作,负责组织督促冷冻冷藏库房等相关从业人员,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检测工作。工信系统各单位可视需要联络上述责任部门。
 
  市工信局联系人:陈嘉耀;电话:2896593。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9日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
厦门信易贷
  • 认证指引
  • AI助手

    AI助手鹭小易

  • 在线留言
  • 微信客服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

  •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0592-3688881,0592-3688885

    官方邮箱:xiamen@celo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