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社局:关于落实湖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17 14:25:47
来源:湖里区人社局

关于落实湖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相关事项的通知

厦湖人社〔20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厦湖府规〔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中支持措施的第4条和第6条的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鼓励企业开展线上培训

  (一)政策内容

  对在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持续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操作办法

  1.提供材料

  (1)《湖里区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线上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1)1份;

  (2)在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持续期间,企业购买主营业务相关线上教育平台课程等费用的发票及有效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培训课程表(含培训平台渠道、课程详细内容、课时数)1份;

  (4)《湖里区企业线上培训员工花名册》(附件2)1份;

  (5)《学员在线学习时长统计表》1份;

  (6)企业近期地税电子缴款凭证1份;

  (7)《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

  2.申办程序:受理期为即日起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后1个月内。受理期内,企业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就业中心(邮寄地址:湖里区仙洞路3号2楼;联系方式:王先生5655943),经区就业中心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给企业。

  (三)注意事项

  1.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企业需组织至少10名员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线上培训时长需至少达到30学时/人(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才能享受本政策。

  2.湖里区企业是指在湖里区行政辖区内税收归属湖里区(含湖里区参与分成)的企业或在湖里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企业实际经营不在我市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3.在申报有效期内,每家企业仅可申请一次线上培训补贴。

  二、给予企业新增用工补贴

  (一)政策内容

  企业用工人数截至今年5月31日较2019年底的新增部分(以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保人数为准),给予企业每人200元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二)操作办法

  1.提供材料

  (1)《湖里区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招工补贴申领表》(附件3)1份;

  (2)企业2020年5月的税务电子缴款凭证1份;

  (3)《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

  2.申办程序:受理期为2020年6月10-30日,受理期内,企业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就业中心(邮寄地址:湖里区仙洞路3号2楼;联系方式:庄女士、廖女士5667930),由区就业中心核定企业今年度较上年底新增员工数及补贴金额,经区人社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给企业。

  (三)注意事项

  1.新增用工补贴人数为:2020年5月31日企业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保的员工数减去2019年12月31日企业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保的员工数。

  2.员工与同一集团内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再与该集团内的任何一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不计入新增员工数;2020年1月1日后企业新招员工正规就业,但在5月31日前又离职的,不计入新增员工数;新增员工在申报补贴时必须在职在岗。

  3.湖里区企业是指在湖里区行政辖区内税收归属湖里区(含湖里区参与分成)的企业或在湖里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经营境内劳务派遣业务的各类企业,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企业,如劳务派遣公司、人才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等用人单位自用人员算入用人单位人数,外派到用工单位的人数纳入用工单位申报。

  4.企业实际经营不在我市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附件:

  1.湖里区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线上培训补贴申领表

  2.湖里区企业线上培训员工花名册

  3.企业信用承诺书

  4.湖里区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新增用工补贴申领表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
厦门信易贷
  • 认证指引
  • AI助手

    AI助手贷小易

  • 在线留言
  • 微信客服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

  •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4001016871

    官方邮箱:xiamen@celo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