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度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商务服贸﹝2014﹞2号),经局领导同意,我局将开展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市范围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相对集中,能形成一定规模效益,在引导和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开展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方面具备一定基础的区域。
(二)示范园区应具有明确的地理位置和一定的面积。园区实际或规划建筑面积应在10万平方米以上,环境优越、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具有一定的投资和合作的发展潜力。
(三)已建园区的,应有鲜明的服务外包产业特色和定位,服务外包企业应相对集中,区域内服务外包企业门类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4号)中发展的重点领域要求,主导服务外包产业门类的企业不少于25家。
(四)在建园区内,应将服务外包纳入园区建设总体规划,有明确的招商计划,已签订入园意向协议的服务外包企业达5家以上(含5家),或世界知名服务外包龙头企业达2家(含2家)以上。
(五)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示范园区的建设、管理和招商。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请申请单位务必于2014年3月5日前,将《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申报材料清单》中规定的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厦门市商务局。
联系人:厦门市商务局服贸处
杨红/5302798;陈燕艺/5302563
邮箱:mfj_cyy@xm.gov.cn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福建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商务服贸﹝2014﹞2号)。
厦门市商务局服贸处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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