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厦门市将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昨日,厦门市召开动员大会,对此作出部署。
据了解,该项改革主要有7项内容: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质相分离;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取消注册资本行业门槛;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备案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别登记、经营场所分类管理模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审批与监管高度统一的市场监管机制;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信用信息为核心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模式;实行“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周思明)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