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将降低 我市就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印发通知

发布时间:2022/7/12 9:19:48
来源:厦门日报
  今年以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领域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性,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市财政局就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印发通知,扎实做好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
 
  惠企业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等要求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2022年下半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评审优惠幅度由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5%~6%,以提高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几率。
 
  编印《厦门市政府采购活动服务提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专题)》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释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红利,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帮助中小企业更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拓宽政府采购市场,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优服务 提升政府采购质量效率
 
  制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文书范本、厦门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等近20项政策规定
 
  通过减免收取保证金、取消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印发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等措施,减轻供应商负担、提升办事便利度、保障供应商权利。
 
  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活动服务提示(采购人主体责任专题)》
 
  细化了包括加强采购内控管理、依法选择采购方式、严密组织采购工作、依法处理质疑投诉、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等共11条、45项权责内容,明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主体职责,推动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将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等措施
 
  以此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助力我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亮点】
 
  全省第一
 
  在福建省发改委对全省九市一区2021年度营商环境工作的监测督导中,我市的政府采购指标被评为全省标杆,持续保持全省第一。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
厦门信易贷
  • 认证指引
  • AI助手

    AI助手贷小易

  • 在线留言
  • 微信客服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

  •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4001016871

    官方邮箱:xiamen@celo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