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高应对疫情领〔2020〕6号
高新区应对疫情各工作小组、园区各服务单位:
1月29日,为迅速贯彻落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晓舟做出重要批示:请各位分管领导,按照胡书记健康管理全覆盖的要求,把分管服务的企业,要复工的,全面逐个登记复查,各种必备的设施复验,确保设施到位,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各位领导必须到第一线去落实,不得出现延误。
各工作小组、各园区服务单位要根据黄晓舟副市长批示:
一是按照健康管理全覆盖的要求,严格落实园区已复工企业的员工健康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二是高新区各工作小组、各服务单位要按照高新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延迟复工和节后返厦员工健康管理要求的通知》(厦高应对疫情领〔2020〕2号)要求,组织人员对园区已复工或拟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企业复工生产、员工健康和必要设备复验等。
三是各服务单位要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以及2月9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时之后将出现大批企业复工情况,要指导园区企业提前做好复工备案工作,并引导企业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复工。要指导园区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坚守安全生产基本盘。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坚定立场,积极参与舆论正面宣传工作,树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信心和决心。
厦门火炬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