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监察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征集国家节能中心专家库机构成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14:13:03
来源:市节能监察中心
关于转发《关于征集国家节能中心专家库机构成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征集国家节能中心专家库机构成员的通知》(节能函〔2018〕30号)转发给予你们,请符合征集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
 
  联系人:周翔云
 
  电    话:0592-5126891
 
 
  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关于征集国家节能专家库机构成员的通知
 
节能函〔2018〕130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节能中心建立的国家节能专家库,现有个人专家成员1500多人,在节能制度政策研究、节能评审、节能诊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建好国家节能专家库,国家节能中心现面向节能研究、节能评估和节能评审机构,公开征集专家库机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有关机构可以采用两种方式申报:一是由省级、市级节能主管部门或节能中心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5个机构成员),二是有关机构自行联系申报。国家节能中心将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专业业绩、技术力量等进行审核,择优、分批确定专家库机构成员名单。
 
  二、征集条件
 
  申报机构需要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事业、社团组织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近两年内组织实施的节能领域项目不少于5项,如节能政策规划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节能评审、能源审计等;
 
  3. 节能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
 
  4.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说明;
 
  3. 填写打印《国家节能专家库机构成员申请表》并盖章;
 
  4. 专业业绩或资格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 国家节能中心将组织专家库机构成员参与节能政策和制度研究、节能审查指南和技术规范编制、节能项目和技术评审、节能业务交流研讨等活动。
 
  2.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请将有关书面材料请邮寄至指定地址(注明专家库机构成员申报),并将书面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uanjia@chinanecc.cn。
 
  联 系 人:刘佳佳
 
  电   话:(010)68585777-607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国家节能中心评审处
 
  邮    编:100045
 
  附件:1、国家节能专家库机构成员申请表.doc
 
     2、省(市)级节能主管部门、节能中心推荐汇总表.doc
 
  国家节能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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