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30 18:31:37
来源:市农业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农〔2017〕61号
 
各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15〕14号)和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15〕1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节点
 
  1.经营主体申报补助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逾期上报的材料各镇(街、场)妥善保管,用于2018年度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2.各镇(街、场)上报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材料截止时间4月30日。
 
  3.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农业局材料截止时间5月31日。
 
  二、上报材料要求
 
  1.经营主体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
 
  2.各镇(街、场)除“经营主体流转合同信息明细表”和“镇(街)申请土地流转补助资金信息表”按照附件1、附件2表格(Excel表格通过邮件下发)进行录入,并上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外,其他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不变。
 
  3.各区农业、财政部门对各镇(街、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附件3)后,按照《通知》要求联文上报市农业局审批。
 
  三、注意事项
 
  1.各镇(街)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经营主体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要列出清单,并指导经营主体及时进行补充。申报时间截止时,对经营主体申报的符合要求的部分要及时上报,不符合要求部分要对经营主体予以说明。
 
  2.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该项工作部署到所辖涉农镇(街、场),并加强指导,确保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
 
  3.经营主体上报的原始材料请各镇(街、场)做好分类存档。
 
  联系人:张瑞中 电话:2059829 邮箱:fjxmjgz@163.com
 
 
  附件:(附近下载
 
  1.经营主体流转合同信息明细表
 
   2.镇(街)申请土地流转补助资金信息汇总表
 
  3.区级申请土地流转补助资金汇总表
 
 
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7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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