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降低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整体降幅达20%

发布时间:2017/9/10 10:45:49
来源:福建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自9月16日起,降低福建省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整体降幅达20%。新标准有效期为3年。
 
  根据通知,排污权交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2.9%收取,单期交易总成交金额不足3000元的,免收交易服务费;交易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之间的按2.4%收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2%收取。交易双方按上述收费标准分别缴纳,单笔交易服务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通知要求,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布“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税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记者 潘园园)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
厦门信易贷
  • 认证指引
  • AI助手

    AI助手鹭小易

  • 在线留言
  • 微信客服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

  •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0592-3688881,0592-3688885

    官方邮箱:xiamen@celo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