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7年第一批科创红包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6/2 9:12:26
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关于申报2017年第一批科创红包资助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厦门市科创红包管理办法(试行)》(厦科联[2015]48号)要求,现启动2017年第一批科创红包的申报受理工作。市科技局通过“厦门科创红包服务平台”(http://kc.xmsti.gov.cn/hb/)向企业发放红包,企业在线下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后,市科技局以红包兑现的方式补贴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

  2017年第一批科创红包申领和兑现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第一批科创红包可获得补贴的服务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以服务的发票日期为准。第二批科创红包将不再覆盖第一批的服务期限,请企业及时申报。

  一、资助对象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或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企业。

  (二)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含企业和事业单位)。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科创红包将对小微企业向非关联单位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资助,资助范围以“2017年度厦门市科创红包服务目录”为准(附件1)。

  每项服务最高可抵扣实际发生金额的20%,每家企业最高申领20万元红包;对我市的服务机构,按照收取科创红包总额的50%给予奖励,每个服务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我市企业向市外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业可享受红包补贴,而市外机构不享受对应的红包奖励。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若服务购买方的当年度科创红包补贴总额高于10万(含10万)元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报要求

  (一)申领红包的企业,企业注册日期需在2017年1月1日之前;

  (二)企业和服务机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三)科创红包可多次兑现,单个红包可用于抵扣多次多种服务的费用。企业单次申请抵扣的服务,其实际费用不得低于5000元。

  四、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 厦门市科技局高新处

  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 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3楼305室

  咨询QQ群:220951434、326545549

  咨询电话: 2026593、2022908、2032063、2022260、2031315

  咨询邮箱: huangf@xmstec.com

  附件1:2017年度厦门市科创红包服务目录

  附件2:科创红包申报指南

  附件3:厦门市科创红包流程示意图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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