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期限过半 申报还请抓紧

发布时间:2017/4/28 9:23:05
来源:厦门日报

  

企业正在报送年报。

  2016年度企业年报期限已经过半,但截至目前,我市尚有相当数量的商事主体还“按兵不动”,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2016年年度报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叶飞云昨日在接听市长专线时提醒,今年年报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未按时年报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受损,经营活动受限,未报送并公示的商事主体请务必抓紧办理。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杜丽芬 吕培超
 
  企业年报率不到两成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商事主体,都应当报送2016年度年报。”叶飞云说。按照规定,不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要报送年报,而且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也都要报送。
 
  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今年全市共有44.2万户商事主体应报送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已完成年报的为14.8万户,仅占总量的三成。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企业年报率创下新低。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全市应进行年报的企业共有24.55万户,但截至昨日,已申报年报的只有4.6万户,仅占应报送年报企业的19%,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依法履行年报法定义务。
 
  三年未按期公示将被“除名”
 
  叶飞云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6月30日是报送公示2016年度报告的最后截止日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时完成年报公示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5.89万户商事主体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企业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今年已进入第四个年头。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连续三年不按期公示年度报告、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商事主体,将被永远剔除名称,且名称被剔除后将不再受保护。一旦被“除名”,该主体将无法再恢复到正常状态,只能办理注销登记。
 
  “近期我们将对三年未按期公示年报的商事主体启动名称剔除程序,加大对该类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叶飞云透露。如今,全市约有4万余家企业已连续三年未按期进行年报信息公示,今年9月1日起将成为首批被正式“除名”的企业。
 
  被“除名”后,对这些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担任被剔除名称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违法行为负个人责任的,将受到任职限制,自该商事主体被剔除名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将面临我市相关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
 
  年报不实将受联合惩戒
 
  “为避免临近截止期限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建议企业尽早填报年报信息。”叶飞云说。
 
  除了依法按时申报,商事主体还必须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
 
  叶飞云表示,年报截止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按3%的比例对商事主体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抽查。一旦被发现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的情况,相关商事主体将被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为经营异常标注)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处最低2万元的罚金,并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除在市场准入受到限制外,在银行相关业务办理、国有土地拍卖、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以及荣誉授予等方面也将被限制或禁入;部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还将被禁止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链接】
 
  【案例1】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银行贷款担保险泡汤
 
  2016年12月,厦门XX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先生到银行申请贷款担保碰了壁。银行方面回复说,拒绝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的原因是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原来,该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因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被正式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需补报年报,并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报专项审计报告,再提交移出异常名录的申请表格,才能被移出异常名录。”市场监管人员表示。补报了2015年度的年报两天后,这家公司带着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格,到窗口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核实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受理并按照程序为该公司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手续。
 
  【案例2】
 
  企业经营失信
 
  致资产重大缩水
 
  近期,位于海沧区的“厦门恒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以入股的方式与其他房地产商共同开发其名下一块土地,却被发现因为公司存在信用污点,无法通过股权变更重置的方式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
 
  原来,该公司因股东之间此前存在纠纷,公司一度处于不正常经营状态,管理人员也因责任心不强连续多年未按时年报(年检),导致公司被列入异常名录,处于严重失信状态且无法恢复载入商事登记簿。因此,企业也不能办理股权转让等其他变更登记,其名下包括土地在内的各项资产也无法通过股权重置等方式实现增值、升值,致使企业资产出现重大缩水。
 
  企业权益所有人在得知情况后,后悔莫及,当初认为只是一件简单的不按时进行年检或年报公示的失误,没料到最终造成了近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操作指南】
 
  年报申报公示操作流程
 
  上网申报: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网”,点击“2016年度年报入口”图标,进入“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页面,进行身份认证并登录,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模块进行操作,按照应填报项目,如实填报年报相关信息,并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年度报告申报,由系统自动向社会公示。
 
  手机申报: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微信关注“厦门市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使用手机进行年报申报公示。
 
  【重要提示】
 
  企业年度报告
 
  新增九项内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年报中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项统计事项,并增加了电子营业执照认证登录年报系统的功能。
 
  新版企业年报主要内容有: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其中第1项至第6项信息为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企业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累计欠缴金额社保信息;
 
  ●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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