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第二批科创红包资助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厦门市科创红包管理办法(试行)》(厦科联[2015]48号)要求,市科技局通过“厦门科创红包服务平台”(http://kc.xmsti.gov.cn/hb/)向企业发放红包,企业在线下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后,市科技局以红包兑现的方式补贴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
2016年第二批科创红包资助开始申报,企业通过平台申领和兑现第二批红包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服务机构通过平台申请兑现奖励的时间期限将在企业资助名单确定后公布。可获得补贴的服务期限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10月31日,以服务的发票日期为准。
一、资助对象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或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企业。
(二)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含企业和事业单位)。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科创红包将对小微企业向非关联单位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资助,资助范围以“2016年度厦门市科创红包服务目录”为准(附件1)。
每项服务最高可抵扣实际发生金额的20%,每家企业最高申领20万元红包;对我市的服务机构,按照收取科创红包总额的50%给予奖励,每个服务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我市企业向市外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业可享受红包补贴,而市外机构不享受对应的红包奖励;市外服务机构为事业单位的,我市企业仅可享受医药研发CRO服务、临床试验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三类服务的补贴。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若服务购买方的当年度科创红包补贴总额高于10万(含10万)元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报要求
(一)申领红包的企业,企业注册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之前;
(二)企业和服务机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三)科创红包可多次兑现,单个红包可用于抵扣多次多种服务的费用。企业单次申请抵扣的服务,其实际费用不得低于5000元。
四、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厦门市科技局高新处
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
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3楼305室
咨询QQ群:220951434
咨询电话:2026593、2027808、2022260、2020650、2032063
咨询邮箱:huangf@xmstec.com
附件3【科创红包申报指南】摘选
(全文请下载附件3)
一、申报程序
1、科技服务机构(即服务提供方)
(1)服务机构注册
服务机构登录“厦门科创红包服务平台”,填写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单位用户注册。
(2)申请登记服务
服务机构登录“厦门科创红包服务平台”,进入服务提供方“登记产品管理”页面,点击“创建”,根据提示填写服务产品信息,并选择对应的科创红包服务目录类别。单个机构可提交多种服务产品。
(3)申请兑现奖励
当企业购买了服务机构的科技服务产品,并在“厦门科创红包服务平台”申请兑现科创红包成功后,平台自动将该红包转移至服务机构的电子账户。
待企业兑现红包名单公布之后,服务机构可在平台上提交当年度科创红包奖励的兑现申请:登录平台,进入服务提供方“申请奖励管理”页面,点击“申请服务奖励”,然后提交申请。所有申请将在申请截止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平台公布奖励名单和金额。之后,服务机构通过平台打印兑现材料,并加盖公章(骑缝章)报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办理拨付手续。
2、企业(即服务购买方)
(1)企业注册
企业登录“厦门科创红包服务平台”,进行单位用户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科创红包的申领。
(2)申请领取红包
登录平台,进入服务购买方“申领红包管理”页面,点击“申请领取”,然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
(3)申请兑现红包
企业申领红包成功后即可申请兑现。企业在线下向服务机构购买了科技服务产品之后,可在平台申请兑现:登录平台,进入服务购买方“申请兑现管理”页面,点击“兑现申请”,然后填写兑现信息并提交。企业提交的材料需要能反映其创新产品与所购买服务的关联性。
所有申请将在申请截止之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平台上公布兑现名单和金额。之后,企业通过平台打印兑现材料,并加盖公章(骑缝章)报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需携带服务交易凭证原件),办理拨付手续。
二、企业(即服务购买方)应填报信息
1、申领红包时需填报的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单位类型、所属省市区、所属行业、主营产品领域、成立年份、银行账号信息、联系人、联系人手机、联系人身份证、电子邮箱。
(2)企业年度信息: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纳税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员工人数、研发投入总额、资产负债率、累计发明专利、累计软件著作权数、累计其他专利数。
(3)证明材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3报表(负债表、损益表、现流表),上年度12月在职员工社保交缴证明(含税务机关印章),加盖企业公章的服务购买方承诺书(格式见备注1),近三年承担财政资助项目列表(格式见表1)。
2、申请兑现红包时需填报的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同上,平台可自动读取历史数据,无需重复填写)。
(2)企业年度信息:(同上)。
(3)证明材料:
根据购买服务类别,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详见表2)。
(4)兑现信息:从系统中已登记的服务列表中选择所购的服务。
三、服务机构(即服务提供方)应填报信息
1、申请登记服务产品时需填报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同企业)。
(2)机构年度信息:(同企业,服务机构是事业单位无需填写)。
(3)服务产品信息:指本单位对外开展的相关服务。包括服务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价格、产品介绍描述和其他产品信息。
(4)证明材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根据提供服务产品类别,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详见表3)。
2、申请兑现奖励
服务机构在兑现奖励环节中无需再填写资料,平台会根据服务购买方的兑现信息自动提取;提交电子版的服务提供方承诺书(格式见备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