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29 15:06:21
来源:国家发改委
关于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
 
  为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形成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2016年9月22日
指导单位: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运营主体: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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