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6〕1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好顶层设计,整合调动各方资源,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意见》,决定成立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裴金佳 市长
副组长:黄 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黄文辉 副市长
成 员:韩景义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檀庄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顺文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志红 市发改委主任
柯继安 市经信局局长
黄晓舟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赖 菡 市教育局局长
沈灿煌 市科技局局长
吴新奎 市人社局局长
由 欣 市规划委主任
余江河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王文杰 市环保局局长
林德志 市建设局局长
陈李升 市商务局局长
王龙雏 市国资委主任
吴明哲 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张全军 市金融办主任
朱俊福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洪和平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丛 阳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强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兼任办公室主任,柯继安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晓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经信局。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审定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空间布局规划及各项政策措施;
3.审议集成电路产业重大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
4.协调解决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跟踪研究国家宏观产业政策,拟定集成电路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
2. 拟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空间布局规划;
3. 拟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包括项目招商、片区开发、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
4. 协调推动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有投融资和产业运营平台的建设;
5. 协调推进《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意见》各项政策的落实;
6.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等;根据招商项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推进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