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生意做得好 我市将发大红包——2016年我市电子商务扶持项目出炉

发布时间:2016/6/16 8:44:37
来源:厦门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16年我市电子商务扶持项目出炉。其申报扶持范围包括,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电商平台、电商基地、相关商协会开展公共性活动。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本月30日。

  网络零售:超500万可获10万奖金

  支持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标准为,对2015年度将网络零售额(500万以上)纳入一套表统计并第一次申报奖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5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100万元;对非第一次纳入统计且同比2014年度有增长的企业,按其2015年度网络零售额存量每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50万元,按其增量部分每增长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200万元。

  电商服务: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方面,申报对象是为其他企业提供电商服务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策划设计、代运营、分销应用、网络推广、拍摄、信用认证等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标准为,对上年度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代理运营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电商平台:单家每年上限200万元

  支持建设电商平台方面,申报项目必须是提供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且地方特色突出,具公共性、示范性、带动性和较好的成长性。支持标准为,对经评审认定的具公共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电子商务平台,按其2015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上限200万元,最多补助3年。

  电商基地:“国家级”可获200万元奖励

  支持建设电商基地方面,必须是电商专业基地,且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电商企业入驻率达40%以上,产业链完整,专业性强,配套齐全,集聚效应明显。支持标准为,按每1万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基地上限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不需评审,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商协会活动:单场上限20万元,最多5场

  支持商协会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性活动方面,支持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按核定费用给予不高于70%的补助,单场活动上限20万元,单个商协会每年最多补助5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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