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6年申请认定及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
厦市监标〔2016〕3号
各相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6年申请认定及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标〔2016〕6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使用2016年新版申报表,规范填报材料、按时公示相关经济数据、按时报送材料。
一、申报单位请向住所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报名并提交材料:
1.福建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材料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2.福建省著名商标延续认定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30日起至5月30日止。
逾期不予收件。
二、 申报联系电话: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2204039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5886657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5628359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6150315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6580337
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7558827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7889288
自贸区厦门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650039
火炬市场监督管理处:5718865
大嶝市场监督管理处:7099522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