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
会议确定了以下原则:一是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二是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会议决定,对城市道路、供水、化肥等15类项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除少数另有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目录经此次修订后,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将比2013年减少40%。
会议还听取了对中央企业督查情况的汇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