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厦门市近日出台《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首次在厦门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正常经营满1年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可享受厦门市总部经济相关优惠政策等。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达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据了解,对企业开展的离岸外包业务达一定规模的,按照其增量部分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开展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按照其年度业务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这是厦门有史以来第一次明确支持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相关链接
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厦门市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合同确认工作流程的通知
市科技局、市地税局:关于发布厦门市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合同确认工作流程的通知
省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服务外包领军与成长型企业、在华全球服务供应商、服务外包电信类领军型企业筛选工作的通知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服务外包领军与成长型企业、在华全球服务供应商筛选工作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厦门市第二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示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的通知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