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申报2013年规下转规上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延续实施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经运〔2013〕264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厦门"规下转规上企业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2013年由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即原来没有纳入规上统计,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并经统计部门认定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2013年厦门市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区经贸局留存,一份由区经贸局汇总后报市经发局。(表格可在厦门经发局网站http://xmjfw.xmsme.cn/公告栏下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报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四、审核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联合区统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经发局。
(三)市经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四)市经发局按最终审定结果兑现企业奖励。
五、奖励标准
根据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税收等因素核定,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六、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思明区经贸局 陈瑞生 2667119
湖里区经贸局 甘嘉庆 5722493
集美区经贸局 林锦霞 6288592
海沧区经贸局 肖河南 6581697
同安区经贸局 叶雄关 7020765
翔安区经贸局 洪摧坚 7880926
火炬经发处 郭烨炜 5380039
特此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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