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厦门市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审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等31家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要求,准予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请选择名单所列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信用赋能 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